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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歷史畫帖

荷蘭人對原住民的教化

荷蘭人對原住民的教化

荷蘭人入台後,討伐蔴荳、蕭壠等蕃社,1636年,北部15社、南部13社代表聚集於新港社宣誓服從荷蘭。荷蘭之傳教始於1627年,宣教師干治士(George Candidius)在新港社布教。1636年第1次歸順儀式之後開始學校教育,教授羅馬字及基督教義,第一屆學生有70名。至1638年,於目加溜灣社、蕭壠社、蔴荳社各設學校(即教堂),學童總計有240人,聽教者總計有4千多人,其中受洗者有1千多人。荷蘭據台不過25年,其後經過鄭氏時代,至清嘉慶年間,即150年後,尚有人以「紅毛之字」書寫文件。此種文書稱為「新港文書」;而書寫者稱為「教冊」或「甲冊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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